网站首页

通知公告

网站首页 >> 通知公告 >> 正文

关于转发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、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荐2026年语言文字应用研究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6年05月29日 11:24    点击:     编辑:程静  核稿:李靖  终审: 蒋道华

各单位:

为加快培养语言文字事业紧缺人才与高层次人才,夯实国家语言文字事业人才基础,根据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、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《关于推荐2026年语言文字应用研究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》(教语信司函〔2026〕7号)要求,现就我校组织申报与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、项目基本情况

1.选派对象:从事语言文字应用研究的优秀科研人才。

2.留学类别:访问学者。

3.资助期限:6—12个月(以正式邀请信为准)。

4.资助内容:国家留学基金负担一次往返国际旅费、资助期内奖学金及签证费。

二、申请人条件

1.政治立场坚定,拥护党的领导,热爱祖国,品德良好,遵纪守法。

2.中国国籍,无国外永久居留权,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,身心健康。

3.副高级及以上职称,研修期在有效合同期内。

4.专业基础扎实、学术成果突出,恪守学术道德。

5.派出前可取得国外院校/科研机构正式邀请信。

6.外语水平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及留学单位要求,未达标者可申请但须派出前达标。

7.无国家公派留学在效资格、无擅自放弃资格未满2年、回国服务未满2年等情形。

、时间安排与工作流程

1.材料初审与推荐(即日起—2026年8月)

个人提交申请材料,单位审核、择优确定推荐人选并公示。

2.专家评审与候选人公示(2026年8—9月)

教育部语信司组织评审,候选人名单在国家语言文字科研网公布。

3.网上报名(2026年9月1日—4日)

候选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完成网上申报。

4.单位审核上报(2026年9月10日前)

推荐单位完成材料审核,将推荐意见表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。

5.资格审核与录取(2026年9月)

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并发放录取通知书。

6.派出要求(2027年12月31日前)

被录取人员须按期派出,逾期资格自动取消,原则上不受理变更与延期申请。

、申请材料要求

1.《2026年语言文字应用研究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留学人员申请表》(一式三份,签字盖章)。

2.申请表Word版及盖章扫描件电子版。

3.外语水平证明、学历学位证书、业绩成果、获奖等材料复印件(一份)。

4.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(可后期补充)。

5.报名截止时间:2026年6月15日

、材料报送

•纸质材料交到锦绣校区行知楼310室,电子版发送:1029671552@qq.com;

联系人及联系方式:程静,0551-62836397

•请各单位高度重视,严格把关,择优推荐,按时完成材料审核与报送,确保推荐工作规范有序。

附件:1.2026年语言文字应用研究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留学人员申请表

2.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申请材料及说明

3.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、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荐2026年语言文字应用研究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

国际交流与合作处

2026年5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