疫情防控期间,为保证师生安全,部分手续暂无法来校办理。为了确保中外合作办学(培养)班学生、拟出国(境)留学学生的材料办理工作能够顺利进行,特将疫情防控期间的材料办理方法及流程通知如下:
一、中外合作班学生审核与领取毕业证、学位证等毕业材料
所需材料:
(一)在外方合作院校就读期间成绩单原件及中文翻译件;
(二)外方合作院校出具的就读证明原件或毕业证明原件;
(三)外方合作院校颁发的毕业证书原件及中文翻译件(如已达到毕业要求,但尚未拿到外方院校颁发的毕业证书原件,可先提交外方院校开具的毕业证明,待领取到外方毕业证书后补交);
(四)本人在合肥师范学院的学号;
(五)本人电话等联系方式(需确保能联系到本人)。
二、成绩单、毕业证、学位证等翻译件认证
所需材料:
需认证的材料原件及翻译件。
特此通知。(文/李靖)
国际交流与合作处(港澳台事务办公室) 教务处
2020年5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