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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关于组织2021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1年05月28日 16:18    点击:     编辑:程静  核稿:  终审:蒋道华

各部门、各二级学院:

    现将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《关于组织2021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推荐遴选工作的函》(语言中心〔202150号)转发给你们,请一并贯彻落实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1.各部门、各二级学院要迅速将本通知在本部门范围转发宣传,启动推荐工作,组织符合条件的、有意愿的教师及时上网报名(网址见语言中心〔202150号函)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2.各部门、各二级学院要按照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要求,切实把好申请教师材料审核关,做好服务工作,确保各项信息材料真实有效,保证推荐人选质量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 3.材料要求:《推荐教师名单汇总表》、申请人提交的《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》、申请人出具的推荐信(须密封)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 4.截止时间: 202161日(星期二)前将推荐材料提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(行知楼313),逾期将不予受理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  联系人:程静;联系电话:18715080366055162836079


    附件: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《关于组织2021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推荐遴选工作的函》

  

国际交流与合作处

  2021528